功能性胃腸病的定義
功能性胃腸病(FGIDs)指有腹痛、腹脹、腹瀉及便秘等消化系統癥狀,與年齡相關的、慢性或反復發作的,無法用器質性病變或生化異常來解釋的一類胃腸道功能性疾病,常表現為焦慮、抑郁等,包括功能性消化不良(FD)、腸易激綜合征(IBS)及功能性便秘等。
FGIDs又稱為腦-腸互動異常,其與動力紊亂、內臟高敏感性、黏膜和免疫功能改變、腸道菌群變化及中樞神經系統調節功能異常有關。
神經調節藥物
神經調節藥物又稱為“腦腸調節劑”,可用于治療FGIDs。目前認為低至中等劑量的三環類抗抑郁藥(TCA)對慢性胃腸疼痛有良好的治療效果,比如:
選擇性5-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(SSRI)在伴焦慮時考慮使用。
丁螺環酮和米氮平可用于治療餐后不適綜合征(PDS)。
α2δ配體藥物和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可能有助于緩解腹痛。
中樞神經調節藥物的分類
中樞神經調節藥物主要有三環類抗抑郁藥(TCA)、選擇性5-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(SSRI)、5-羥色胺與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抑制劑(SNRI)、去甲腎上腺素和特異性5-羥色胺受體拮抗劑(NASSA)、5-羥色胺1A受體激動劑、鈣通道調節劑等,具體見下表。
中樞神經調節藥物在功能性胃腸病(FGIDs)的選用
在特定疾病中的選用
①慢性胃腸痛
腹痛是FGIDs者的常見癥狀,包括功能性燒心、上腹痛綜合征(EPS)、IBS、中樞性腹痛綜合征、膽源性腹痛、肛門直腸疼痛或肛提肌綜合征。神經調節藥物可用于以疼痛為主要表現的FGIDs者。
②功能性燒心和功能性胸痛
胃灼熱或胸痛者在排除其他的情況下,可考慮用中樞藥物,如低劑量TCA丙咪嗪或阿米替林;SSRI可用于患有功能性胸痛或食管高敏感者,共存的焦慮、抑郁或恐懼可使用。
③腸易激綜合征(IBS)
IBS可同時表現為外周和中樞的疼痛,疼痛為輕度至中度和間歇性時可選用外周作用藥物,疼痛更嚴重或持久時需添加或替代使用中樞藥物。
阿洛司瓊可增加內臟感覺的閾值和減緩腸道運動,對腹瀉型-IBS(IBS-D)有效;伊盧多琳與外周阿片受體相互作用可減輕IBS-D癥狀,且對排便習慣的影響較腹痛減少更明顯;利那洛肽用于便秘型-IBS(IBS-C),且對腹痛和便秘等的緩解效果良好;分泌素魯比前列酮用于IBS-C,可激活腸道上皮細胞的2型氯離子通道。
神經調節藥物TCA可用于IBS,尤其是IBS-D。叔胺類TCA阿米替林、丙咪嗪可減少IBS-D者的腹瀉癥狀,并改善睡眠質量;用于混合型腸易激綜合征(IBS-M)或IBS-C的疼痛,可選用仲胺類TCA地昔帕明、去甲替林。
SNRI可能改善IBS者的疼痛,且不良反應較TCA少,因排便習慣可能受5-HT和NA的影響,SNRI利于IBS-C的治療;存在焦慮且腹痛、腹瀉不是主要的臨床特征時,可考慮使用SSRI;西酞普蘭可提高結腸收縮力;帕羅西汀可改善IBS者的總體健康狀況;氟西汀可減輕IBS-C者的腹部不適。
④功能性消化不良(FD)
丁螺環酮可用于以早飽、腹脹和惡心為主要表現的餐后不適綜合征(PDS);米氮平用于慢性惡心、嘔吐或體質量減輕時,且可改善共存的腹痛癥狀;米氮平治療鎮靜過度或應答不完全者可選擇奧氮平。
⑤周期性嘔吐綜合征(CVS)
為防止CVS,可選用TCA,聯合其他藥物如米氮平可緩解復雜的惡心和疼痛,同時可作為減輕焦慮的增強劑,還可使用有止吐作用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奧氮平。
聯合用藥
單藥治療無效、發生不良反應或不能耐受時,可考慮聯合治療,即一種外周性藥物和一種中樞性藥物,或兩種中樞性藥物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藥與抗抑郁藥聯用。
當特異性藥物(TCA、SSRI、SNRI)僅獲得部分療效時,可添加一種其他藥物以增強療效,且可降低藥物劑量而減少不良反應。如TCA可緩解部分疼痛,但不能控制焦慮,可添加SSRI,而不是增加TCA的使用劑量。也可增加一種非典型抗精神病藥,喹硫平用于增強TCA或SNRI治療疼痛的效果,也可減少焦慮和改善睡眠。